邓苏宁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讲师
科威特于2012年颁布了第25号公司法,以取代已适用了50年的原公司法,并在2013年第97号法律中颁布了该公司法的修正案。2012年公司法更新了一些条款,并增加了一些规定,其中包括对专业公司的规定。
2022年科威特宪法法院裁决2012年公司法部分条款违宪,科威特遂颁布有追溯力的2022年第1号公司法,以取代2012年第25号公司法。
鉴于外国投资在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中的重要性,2022年第1号公司法旨在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,鼓励在科威特的投资。
2022年颁布了2022年公司法的修正案,主要修订了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一些规定,以简化公司设立程序。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:
1-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协议除需注明公司名称和地址外,还需注明公司邮箱或电子邮箱。
2-删除了设立前需要把资本存入银行的规定。
3-删除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份额为100科威特第纳尔的限制,公司协议可自行规定份额的价值。
4-对于开放式股份公司,删除了“公司资本必须足以实现其目的”的表述。
2022年1号公司法
2022年15号法律修订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合伙公司
第三章 简单两合公司
第四章 股份两合公司
第五章 专业公司
第六章 一人公司
第七章 有限责任公司
第八章 开放式股份公司
第九章 封闭式股份公司
第十章 控股公司
第十一章 公司形式的变更及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届满
第十二章 监管、检查与处罚